项目背景
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东部,位于长江入海口南岸,东濒东海,南临杭州湾,西、北与江苏、浙江两省接壤。拥有广阔的水域和滩涂,地势平坦。
上海行政区划分为17个区和3个县,陆域总面积6340平方千米,其中耕地面积3151平方千米。城市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中心城,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30个国家级和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,已开发面积约181平方千米,建成面积约129平方千米。1998年全市户籍人口为1307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为953万人,城市化水平达73%。
为了适应新的形势,上海市在1986年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,编制了新一轮总体规划。
项目思路
城市性质 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和航运中心,国家历史文化名城,并将逐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,国际经济、金融、贸易、航运中心之一。
到2020年,上海人口规模预测 全市实际居住人口为1600万左右,其中非农人口1360万,城市化水平达到85%,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约1500平方千米。其中中心城规划人口约800万,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外环线以内667平方米范围。
城市的发展目标 到2020年,把上海初步建成国际经济、金融、贸易、航运中心之一,基本确立上海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。其主要标志是六个基本形成,即基本形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经济规模和综合竞争力;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城市功能布局;基本形成符合现代化大都市特点的城乡一体、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布局;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;基本形成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基础设施框架;基本形成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社会发展体系。
城市总体布局
城市的发展方向 拓展沿江沿海发展空间,形成滨水城镇和产业发展带,继续推进浦东新区功能开发,重点建设新城和中心镇,完善城镇体系,把崇明岛作为21世纪上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。
市域空间布局结构 按照城乡一体、协调发展的方针,以中心城为主体,形成“多轴、多层、多核”的市域空间布局结构。“多轴”是由沪宁发展轴、沪杭发展轴、滨江沿海发展轴组成,也是长江三角洲城市带的重要组成部分。“多层”是指中心、新城、中心镇、一般镇所和构成的市域城镇体系及中心村五个层次。“多核”主要由中心城和11个新城组成。
中心城是上海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,以外环线以内地区作为中心城范围;新城是以区(县)政府所在地城镇、或依托重大产业及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发展而成的中等规模城市,人口规模一般为20-30万人;中心镇是由市域范围内分布合理,区位条件优越,经济发展条件较好、规模较大的建制镇,依托产业发展而成的小城市,人口规模一般为5-10万人;一般镇由现有集镇根据区位、交通、资源条件等适当归并而成,人口规模一般为1-3万人;中心村是在合理归并自然村后形成的具有地方特色、环境优美、布局合理、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较完善的现代化农村新型社区,人口规模一般为2000人。
产业布局分为三个层次
第一层次,城市内环线以内的地区,以发展第三产业为重点,适当保留都市型工业;第二层次,城市内外环线之间的地区,以发展高科技、高增值、无污染的工业为重点,调整、整治和完善现有工业区;第三层次,城市外环线以外的地区,以发展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为重点,提高经济规模和集约化水平,集中建设市级工业区,积极发展现代化农业和郊区旅游业。
实施效果
根据中央对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,市政府及时组织编制分区规划,重点地区详细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。并加强苏州河、黄浦江两岸等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。对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目标,正在有序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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